WRITING 写作#
观察员 戴新伟#
广州六月底酷热,翻检一月所读,却不能归咎于天气。有些有名气有意思的文学作品,照例还是要读一读。200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作家奥尔罕·帕慕克早年的小说《黑书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7年6月)刚刚推出中文版本,这部小说读了一半,再次坚定了我对帕慕克的看法:他的确是一位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作家。《黑书》的故事背景,当然不得不提帕慕克对于伊斯坦布尔的描写,这一点可以结合他的回忆录《伊斯坦布尔:一座城市的回忆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7年4月)来谈马悦然所谓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与乔伊斯的都柏林这样的类比。然而我更感兴趣的,还是帕慕克小说中的侦探/推理小说结构的痕迹。
前不久出版的中文版《雪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7年5月),被全世界都称之为政治小说,其结构上和之前我们读到的《我的名字叫红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6年)、以及现在读到的《黑书》都有极其雷同之处,就是作家本人的悬念设置:《我的名字叫红》要揭示凶手是谁,《雪》要揭示诗人卡的结局(尤其是在穿插进叙述者的角度之后),而《黑书》则是律师卡利普妻子的生死。这个特点,似乎也不仅仅是帕慕克的趣味问题,我更愿意视之为帕慕克小说之所以“好读”的原因,但同时也是他作为当代小说家不同于19世纪作家之处:对侦探小说结构的运用(多么容易让人想起多产有趣的格雷厄姆·格林),对世俗杂闻的运用(《雪》中边境小城卡尔斯的报纸新闻、叙述者找到的录像带),讲故事的套路不再是单一的叙述而是多角度。一言以蔽之,讲故事在帕慕克这里只是同名花招,不少章节乃是为了整体结构而做必要的“填充”——如果搁在19世纪的作家那里,这些章节会在他们彪悍的叙事下碾个粉碎。帕慕克小说骨子里还是玩20世纪小说的技巧。读帕慕克的小说,琢磨他的叙事结构,让人想起法国作家克劳德·西蒙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谈写作(参见《弗兰德公路》附录,漓江出版社,1987年),他以不同颜色的铅笔勾勒故事的情节、脉络等——你看帕慕克在《雪》里关于地点、关于人物命名、关于那19首诗歌的出现,等等,都和克劳德·西蒙的颜色论不谋而合。
有意思的是,2007年6月初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首届土耳其文学译者、出版商国际论坛,据闻有土耳其作家直言帕慕克的语言很差。如果我们对照台湾的英文版本翻译和大陆的土耳其版本翻译,这两个中文版本的确没有太大的走样(以《我的名字叫红》为例)。又如《雪》,我最好奇的是,帕慕克费了那么心思编排出来的19首诗歌,却没有一首完整地呈现在读者眼前(塔尔科夫斯基却在自己的电影里用了老爸写的诗歌,而且质量不差)。这也是“语言很差”之一例?至少我们可以说,从文字上看,帕慕克的确没有太多诗人的特质。
除了帕慕克这样高知名度的作家外,最近一本苏联作家列昂尼德·茨普金所写的长篇小说《巴登夏日》(南海出版公司,2007年5月)引人注目。版权页上的俄国国籍并不准确,作者去世前苏联尚存,但“苏联作家”的表述也不准确,因为他在世之日是以科学家的身份为人所知,他跟当时的文坛并无联系,根本不是作家,终其一生,茨普金都是一个苏联人。这部写给抽屉的小说,乃是在他去世前一个星期在美国的俄民侨报上刊登,不用说,手稿也是被秘密带出境的。小说出版后,被苏珊·桑塔格发现、发掘。因此,关于此书的种种背景,其实读苏珊·桑塔格所写的序言就一目了然,比如,并非一切因为政治原因而不能发表的作品,其所有价值都是“政治原因”!苏珊·桑塔格让我们知道,如果那是文学,就有其作为文学本身的价值,茨普金所面对的,不是玩票,而是文学本身。但读小说,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一些苏珊·桑塔格所未曾注意之处,比如,这部小说在叙述上夹杂着陀思妥耶夫斯基夫妻欧游路线(其中大部分是由陀氏夫人的日记情节引起)与作者本人的游历情节,在写作意图上乃是向陀思妥耶夫斯基致敬之作,作者是如何剔除了被影响的焦虑:仿写、过于崇敬的描写以及自我神话?这其实也同样证明着列昂尼德·茨普金作品的文学价值所在。有趣的是,除了列昂尼德·茨普金这样一生未出过苏联版图的作家,最近还有俄国侨民作家也值得留意:《手提箱》(人民文学,2005年)的作者多甫拉托夫的另一本小说《我们一家人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7年3月)出版,也是一本描写苏联事情一家人命运的故事。

很难忘记趋势大师托马斯·弗里德曼还是记者时,对以色列诗人耶胡达·阿米亥的拜访(《从贝鲁特到耶路撒冷》,世界知识出版社,1992年),诗人的忧郁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后来读傅浩翻译的上下册《耶胡达·阿米亥诗选》(河北教育出版社,2002年)也获益良多,当然,有此背景,新近翻译出版的阿米亥诗集《开·闭·开》(上海译文出版社,2007年4月)则不可不读。上海译文出版社近年的“以色列文学丛书”可谓越出越好,之前的《蓝山》(上海译文出版社,2006年)和《证之于:爱》(上海译文出版社,2006年)都给我留下了极其爽口的回忆。这本诗集所选都是阿米亥的长诗,是一部没有大词的史诗。只是《开·闭·开》这个名字多少有点“硬译”,不知如何才能反映出阿米亥诗歌里的历史典故之感?值得一提的还有《周煦良文集》(上海译文出版社,2007年1月),洋洋7卷,他自己的创作只有一卷(《舟车集》),其余都是译作。在著名的《刀锋》、《福尔赛世家》等译作中,我特别感兴趣的是《西罗普郡少年》,英国诗人霍思曼的诗集。此书曾经在1983年列入湖南人民的“诗苑译林”出版,绝版已久,但作为“19世纪90年代露头角的三大诗人之一”(另外两位是哈代和叶芝),霍思曼却未拥有哈代和叶芝那般的声誉。周煦良先生的译笔,充分表达出了《西罗普郡少年》的慷慨达观和坚忍的斯多葛精神,也与英国小说家、批评家J·B·普里斯特利对霍思曼诗歌的评价不谋而合,后者评价说:霍思曼的诗,一出手就成熟(参见《普里斯特利散文选》,百花文艺出版社,2005年)。

孙惠芬《吉宽的马车》(作家出版社,2007年5月)是我一个月来断断续续读的书。老实说,国内的当代小说家,如果不是名声、噱头,谁会耐烦捧读板砖厚的小说?但孙惠芬的这部小说,长则长矣,却能在开头就显示与众不同,假如不幸你对于文学作品有着比较特殊的挑剔/爱好。主人翁吉宽是个懒汉,他周围的男人们都去城里打工了,而他却独爱乡下的生活,宁愿做一条《昆虫记》里的虫子。这种懒惰的思想,这种不求上进的生活态度,其实正是当下生活的另一面,只是我们看到的太少。这部小说语言非常的不一样,叙事上非常舒缓,整个故事像一个懒散乡下人的传奇,处处显示出作家的不同禀赋。我之前并没有读过这位作家的小说,但《吉宽的马车》读了3章之后,我去孔夫子订了一册她的散文集《街与道的宗教》(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2年)。不过,舒缓的同时却使得小说如同工笔画——并不使人厌烦,现在出版的很多国内小说,是过于粗糙需要冷处理,删改,孙惠芬的这本小说只是作为文本而言,显得太冗长了。